人参、枸杞、鹿茸……

*蛇、蝎子、蜈蚣.......

泡上白酒

一瓶“滋阴补肾活血益气”的药酒就好了?

不少人就热衷于这样自己泡制药酒

然而,是药三分*!随意配制“药方”,小心喝下的保健酒变成“夺命汤”……

近日,我省一地3人晚餐期间饮用了朋友赠送的药酒,在晚餐后陆续出现全身发麻、四肢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医院就诊,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另2人仍在ICU……,究竟是什么药酒,竟有如此“剧*”?

据调查,3人是误食外用治疗跌倒损伤药酒的所致,药酒是在当地镇上赶集时购买,销售药酒商贩为集市中的游走摊贩,散装销售,主要为跌倒损伤时的外用药酒,购买时也不知相关成分,无说明书。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症状,药酒可能含有乌头碱等剧*成分。

据湖南疾控专家介绍,0.2毫克的乌头碱,就能让人中*,3-5毫克的乌头碱就能使人死亡。虽然乌头碱的确有止痛、治疗风湿、风湿性关节炎的作用。但私自用含乌头碱的药材泡酒,尤其是生的草乌、川乌,风险很大。

中国药典中将草乌、川乌列为有剧烈*副作用的中草药,它们含有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等成分,在用作治疗用途时,有着严格的使用标准。

在我省几乎每年都有中*案例发生,药酒成*酒,这不是个案,事实上,类似悲剧还有......

自行泡制药酒要科学谨慎,不饮用不明中药材泡制的酒,谨防食物中*及死亡事件的发生。同时,严禁食品经营单位非法泡制及销售泡制酒。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湖南疾控专家紧急预警:

1

中药材种类繁多,难以辨别,应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乌头碱类植物中药材包括草乌、川乌、附子等,因含乌头碱具有剧烈*性,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性,少量服用即可中*、致死。

2

不应随意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药酒食用。确因病情需要使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碱类中药材,应到医疗机构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3

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4

食品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得非法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泡制酒。

5

在饮用泡制酒后,如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全身乏力等中*症状的,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就医。

转自:湖南疾控

来源:长沙电视台*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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