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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啥让我赔钱?”男子顺走他人中药泡酒被*死,家人索赔多万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事情发生在福建厦门,男子顺走了他人一根中草药“草乌”后,回家用来泡酒喝,但是不幸中*身亡,而男子家属竟然将草乌的所有者告上了法庭,索赔万余元!

据悉,男子大壮(化名)开了一家中草药店,这天大壮将店里的中草药乌草和药萝卜放在了外面晾晒,因为照顾自己家的孩子没有照看草药,期间男子老刘(化名)途经此地,看到路边晒着的草药,于是起了坏心思偷走了一根,回家后老刘用草乌泡酒喝,但是几天后就出现了身体不适的情况,家人将其送医后不幸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调查发现,老刘死因为乌头铅中*致死,后检察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大壮提起公诉,老刘的家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大壮有期徒刑2年9个月,赔偿30万。这个结果大壮当然不服气了,于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将案件发回重审。

本案中,结合全案证据来看,草乌来源于大壮的可能性非常大,于是法院认定了事实,结合大壮的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大壮承担部分责任。大为律师认为,老刘顺走草药后知道泡酒喝,其本意应该可以认为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药物的作用,更明白其利害,另外老刘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带来的风险负责,最后老刘未经允许擅自偷盗他人财物,具有过错在先,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那么大家认为药店大壮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吗?“凭啥让我赔钱?”男子顺走他人中药泡酒被*死,家人索赔多万,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我是大为律师,对您大为有益。

本期编辑:独教授

图片来源:网络(仅作说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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