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近日,普洱市委、市*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普洱市委市*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恢复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全面推动普洱市餐饮服务行业复工复产,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促进经营秩序全面恢复,满足全市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经普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年6月3日零时起,恢复普洱市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宴席)。

那么问题来了

办宴席有要求吗?

那是肯定的

以下这些要求你得达标!

一、各类群体性餐饮活动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行业规范,严格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管理,制定完备的疫情防控方案,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具有相应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各类群体性餐饮活动承办单位要如实登记宴席举办者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餐饮活动事由、举办时间、宴请人员及健康状况等信息。宴席举办者应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申报和登记,对邀请参加宴席人员健康状况负责。

三、农村自办宴席应按《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实行备案制管理,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主动履行报告备案义务;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健康排查;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及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报告、检查指导、隐患排查等工作。

四、各类群体性餐饮活动承办单位要在就餐场所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云南健康码或普洱健康码,并有专人引导就餐人员扫码入场、测量体温,所有就餐人员须申报并出示云南健康码或普洱健康码,“绿码”人员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就餐。

五、各类群体性餐饮活动承办单位要保持食品加工、就餐场所空气流通与环境干净卫生整洁,每餐餐前、餐后都应对就餐场所进行全面消*;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大厅或包间就餐桌数不得超过标准接待量的50%,邻桌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得超过8人,并配备公筷公勺。

六、各类群体性餐饮活动承办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及原材料、食品有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有完整的进货验收台账、供货方资质、检验(检疫)报告等;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圈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禁止加工野生菌、草乌、附片(子)等为原料的食品。

七、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留样制度,餐饮食品必须按品种留样,并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有完整的留样记录。

八、各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加强对各类群体性餐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承办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维护好市场秩序;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指导好群体性餐饮活动承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

九、边境四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防控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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