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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温馨提示

秋冬季进补,勿食*性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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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长期以来有秋冬季食用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进补的习俗,乌头类药材的*性成分主要是二萜生物碱类物质,它的有效剂量和中*剂量非常接近,因此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中*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乌头、附子等*性很大,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性,研究表明,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3-5毫克即可致死。中*时表现为口唇和四肢麻痹以及恶心、呕吐等症状,对心脏*性大,可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

目前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误食草乌、附子等*性中药材中*后,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急救电话求救,医院就诊。

温馨提示:草乌、附子等乌头类*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不是食品,不是食品!

原标题:《

弥勒人,这不是食品!不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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